古村古民居生成久远、传承厚重,是中华民族的根脉,是中华文化的源头,是老祖宗留下的宝贵遗产,是不可再生的珍稀资源,是增强中华民族文化自信的传家宝,也是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宝贵财富,更是人类共同的精神家园。它们承载的历史沧桑、社会信息、经济兴衰、文化内涵、艺术凝聚、审美情趣、思想情感、时代特征等具有不可估量的价值。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,实施乡村振兴战略,做好古村古镇保护与活化当是第一要务。乡村振兴,守住优秀传统,就是守住了中华文化的精神。
柯总同领导考察中
对于有价值的乡村历史遗存,按照整体保护、可持续利用原则,地方政府应牵头负责古村落古民居保护开发利用中有关工作的组织、协调和督查。同时,开展普查,摸清底数,分类定级。组织专家对古村落、古民居进行走访调查,登记造册,建好资料档案,特别是做好图片、影像、文字资料的留存,为以后修缮提供依据,为决策咨询提供技术指导,稳步推进保护工作,让乡村保留特色,让宜居、有乡土味道的古民居散发光彩。
村中古民居
充分挖掘文化资源,提升宣传保护力度。组织专家挖掘古村落、古民居中的民间传统文化、好家风好家训,并整理形成文字、图片、影像等。可以对“非遗”为代表的典型传统文化(或民间文化、民间艺术) 的传承人给予一定的补贴,作为专项性保护方式。宣传部、文明办等部门可以利用重大节庆活动开展民俗文化展演,借助古村落推介民间文化,依托旅游开发,打造品牌。选定部分基础比较好的古村落、古民居进行旅游规划开发。积极向有关部门申报文化遗产,提升品牌效应。
古民居门楼